如申请资助额是200万港元或以下,审批小组会批准或拒绝申请,或要求申请机构提供更多资料。审批小组亦会考虑其开支预算,必要时会修改预算的细目,并就个别开支项目设定上限。审批小组秘书处会把审批小组的决定告知申请机构,并把获批准的项目资料上载到建筑物能源效益资助计划网站。
如申请资助额超过200万港元,审批小组会建议环保基金委员会考虑该宗申请,或拒绝申请,或要求申请机构提供更多资料。
如要求申请机构提供更多资料,机电工程营运基金会通知申请机构所需的资料,而审批小组秘书处会把申请机构的回覆分发审批小组成员传阅。小组成员会在下次会议就该项申请作最后决定,或把意见送交秘书处。秘书处会尽快把审批小组的决定告知申请机构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