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申請資助額是200萬港元或以下,審批小組會批准或拒絕申請,或要求申請機構提供更多資料。審批小組亦會考慮其開支預算,必要時會修改預算的細目,並就個別開支項目設定上限。審批小組秘書處會把審批小組的決定告知申請機構,並把獲批准的項目資料上載到建築物能源效益資助計劃網站。
如申請資助額超過200萬港元,審批小組會建議環保基金委員會考慮該宗申請,或拒絕申請,或要求申請機構提供更多資料。
如要求申請機構提供更多資料,機電工程營運基金會通知申請機構所需的資料,而審批小組秘書處會把申請機構的回覆分發審批小組成員傳閱。小組成員會在下次會議就該項申請作最後決定,或把意見送交秘書處。秘書處會盡快把審批小組的決定告知申請機構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