能源效益項目
撥款有甚麼限制?
資助會以等額方式提供。資助上限為用於能源效益項目的已核准實際總開支的50%,每座建築物每宗申請的資助上限為50 萬港元。
在符合申請資格的樓宇類別中,假若附屬設施是建築物內組成的一部份(例如在住宅樓宇內的會所、停車場或休憩處),每座建築物的資助上限(即50 萬港元)應涵蓋這些附屬設施。例如,就一個涉及4 座住宅樓宇和這些附屬設施的申請,其資助上限應為4 乘50 萬港元。
在符合申請資格的樓宇類別中,假若附屬設施並不是建築物內組成的一部份,如獨立的會所、停車場或休憩處,全部附屬設施會合共獲得額外的50 萬港元的資助上限。例如,就涉及4 座住宅樓宇和這些附屬設施的申請,其資助上限應為5 乘50 萬港元。
假若附屬設施本身可視作為住宅、商業或工業建築物(例如住宅屋苑內的商場),該設施會在申請中計算為一座獨立建築物。例如,就涉及4 座住宅樓宇和一個商場的申請,其資助上限應為5 乘50 萬港元。
由於香港的建築環境複雜,假若個別申請超越以上的範圍,審批小組或環保基金委員會會另行考慮資助的上限。 |